
公告日期:2025-02-11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0626 证券简称:上古彩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上古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况
北京上古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经事后审核,需要对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的具体内容如下:
更正前: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东;
2.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公告编号:2025-002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情况;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九) 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旱河路 329 号平庄郊野公园东门小院
更正后:
(三) 回购对象
公告编号:2025-002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
东;
2.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
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就《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申请股份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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