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04
公告编号:2020-085
证券代码:870641 证券简称:季丰电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2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12 月 25 日以邮件形
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朝晖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如有):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公司监事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公司五位董事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20-085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浙江嘉善设立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设立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的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公司在浙江嘉善设立控股子公司后,将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新设立的控股子公司签订四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20-08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1 年 01 月 19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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