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4
关于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季丰电子、“公司”或“辅导对象”)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季丰电子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陈启明、陈辉、聂建威、陈睿非,其中陈启明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本期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发生变动。
上述人员均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均未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 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期间。
本次辅导期间,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工作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访谈沟通、讨论、召开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机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如下工作:
以跟踪和落实前期辅导重点事项为主线,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访谈等多种
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深入调查、了解辅导对象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状况;进一步讨论公司须改进事项;进一步讨论确定公司未来募集资金使用事项;进一步完善辅导工作底稿;帮助辅导对象及时了解证券监管部门有关政策动向。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历史沿革梳理与股东穿透核查
公司成立至今经历了多次市场化融资和股权激励,引入了多家市场化的投资机构并设立了员工持股平台,还曾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导致公司历史沿革较为复杂,涉及股东数量较多。
在本辅导期,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依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通过梳理股权转让协议、核查股权交易相关流水、访谈公司管理层及历史股东等多种方式梳理公司历史沿革,开展股东穿透核查。
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出具日,公司部分股权变动相关的协议、付款凭证、完税证明等材料尚未提供。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尽职调查的相关要求,督促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尽早完成历史沿革梳理及股东穿透核查。
(二)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经访谈公司员工、查阅公司 OA 系统、固定资产监盘等方式,海通证券辅导
工作小组发现公司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折旧年限不统一、入账时间不规范等问题。
具体而言,公司办公用电脑存在 3 年、5 年两种折旧年限;部分大额固定资
产存在延迟转固的现象。同时,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未贴带唯一资产编码的标签,导致固定资产难以与账面资产相对应。
针对上述情况,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已按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制定更为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对于同类设备,需确
定并使用统一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验收,避免延迟转固;所有固定资产均需张贴带唯一资产编码的标签。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善尽职调查
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通过现场核查、公开查询、访谈、协调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开展尽职调查,对公司的业务与技术、财务情况、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进行深入和全面的核查、总结及规范。此外,辅导机构提供尽职调查清单及各专项清单,持续收集资料并加以整理,逐步完善工作底稿。
(二)梳理各项问题并讨论解决方案
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在上一阶段辅导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理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现场辅导、协同发行人律师、申报会计师的工作等方式,及时与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充分沟通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督促公司落实整改方案。
(三)前期问题持续跟进
海通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将对前期尽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进,根据最新的事项进展情况对现有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对前期制定的解决方案进行修改与完善,及时获取问题解决过程中的反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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