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3
公告编号:2021-004
证券代码:870641 证券简称:季丰电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集中精力做好主业经营,提高经营决策效率,降低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维护成本,公司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
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及撤回终止挂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停复牌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做好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并拟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挂牌相关事项后 1 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
公告编号:2021-004
与协商,公司将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公司也将为可能出现的异议股东提供可行的权益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
由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最终审核,故终止挂牌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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