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29
北京集光通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
主办券商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九月
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一、申报期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风险
申报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王正平先生变更为左昉先生,尽管王正平先生与左昉先生系翁婿关系,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后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管理人员和经营模式并未发生重大改变,但由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时间较短,可能会对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及业务发展方向造成一定影响。
二、公司总体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
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1-5月营业收入分别为4,367,131.67元、13,450,583.34元与5,103,480.04元;净利润分别为41,335.48元、3,100,329.69元与813,036.57元;公司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5月末的资产总额分别为7,458,517.68元、16,576,349.99元与16,243,412.33元。申报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较快,但公司总体规模较小,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如果公司所在行业市场情况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的发展,业务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人员将不断增加,从而对未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通过股份制改制和中介机构辅导,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和内部控制体系,并且针对内部控制中的不足已经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但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或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四、技术未取得专利的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尽管公司非常注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已经形成了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但由于公司发展早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
足,公司技术未能及时申请专利保护。目前公司已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且正在着手相关专利申请工作,但是一旦相关技术被同行业竞争对手获悉并抢先申报专利,将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从客户集中度来看,申报期内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较高,2016年1-5月、2015年度、2014年度公司来源于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77%、71.53%、52.35%,公司存在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形且呈逐年递增趋势。一旦未来因为竞争激烈、技术革新等问题丢失了部分大客户,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系由公司研发团队通过长期实验研究、项目实践经验总结而形成的。稳定的研发团队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基础,若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一方面可能会对公司在研项目的推进带来不利影响;更重要的是,核心技术人员掌握着公司产品的技术开发信息,该等信息如果被竞争对手、行业内其他企业获悉,可能会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及市场拓展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政策变更风险
北京集光通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取得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51100383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5%,如果2018年11月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无法通过高新复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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