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公告编号:2025-015
证券代码:870646 证券简称:ST 优那特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南京优那特测绘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6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6 月 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申请立案,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了栖霞区人民法院审查立案。2025 年 6 月 16 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送达《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25)苏 0113 民初 8357 号,本
案开庭审理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3 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南京优那特测绘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5-015
姓名或名称:南京立方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望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执行董事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于 2021 年 1 月就亲水湾、颐和南园 2 个小区以及嘉瑞山庄、文化
名园、湖滨公寓 3 个小区的雨污水管道探测及检测工作达成合意,并分别签订了测绘合同,约定原告对雨污水管道提供探测及检测工作,被告支付相应的费用。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关工作和交付全部检测成果报告,且两个合同的成果都顺利通过被告的竣工验收和结算。经结算审定,两个合同的最终金额合计为292903.45 元。然而,经过原告多次催促,截止起诉之日被告仍未向原告支付过任何合同款项。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合同费用本金292903.45元及逾期付款
的利息损失 7813.46 元(按照 LPR 的 1.5 倍计算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其中以
142958.01 元为基数,从 2024 年 11 月 15 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暂时计算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利息损失暂计 4191.65;以 149945.44 元为基数,从 2024 年
12 月 25 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暂时计算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利息损失暂计
3621.81 元,利息损失暂合计:7813.46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无。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被告逾期付款的行为造成了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
公告编号:2025-015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项目工程款回款延期,有坏账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积极协调相关方面,尽力提高诉讼和该事情处理效率,以稳住现金流。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传票,(2025)苏 0113 民初 8357 号》
南京优那特测绘数据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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