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宁:关于公司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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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2-05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70649 证券简称:ST 宇宁 主办券商:华龙证券
安徽宇宁果胶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安徽宇宁果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安徽宇宁果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4),公司股东刘革兰持有的 18,000,00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50.56%。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 18,000,000 股为有
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8 年 5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3 日止。
二、股权解除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收到股东刘革兰提供的安徽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系统下发的《前 200 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确认,公司股东刘革兰持有的被司法冻结的 18,000,000 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
三、备查文件
《安徽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2018)皖 0603 民初 1270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前 200 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
安徽宇宁果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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