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2
证券代码:870650 证券简称:新中大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变更概述
(一) 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日期
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自2018年10月起,公司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由七年改为三年,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2、变更前后会计估计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
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采用直线
法,残值率为0,具体摊销年限如下:
类别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计提标准 7年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变更后摊销方法与残值率不变,仍继续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年限更改后如下:
类别 无形资产摊销年限
计提标准 3年
3、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由于国内软件行业高速发展,公司软件开发所依赖的技术迭代更新越来越快,公司推出新的软件产品版本不断更新,使得软件产品的使用寿命缩短,原来的摊销年限一定程度上不能真实反映其实际使用状况,为了更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同行业其他公司同类资产摊销年限水平,公司管理层决定对部分无形资产(软件)进行转销,现有软件摊销年限由原来的七年更改为三年。(二)会计政策变更
1、 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根据财政部的通知要求日起按照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中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部分未变更,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 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0月31日,公司第七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基于谨慎性原则,系结合行业会计核算制度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的。变更后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更能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无形资产转销对本年利润的影响数预计为4,808,968.57元。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 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遵循了真实性、相关性和可比性的原则,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津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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