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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新中大: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18



证券代码:870650 证券简称:新中大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88号中国(杭州)智慧信息产业园N座9楼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石钟韶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的程序。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878,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5%。

一、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12月0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8)。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石钟韶、韩爱生、杭州中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舟山新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伯鸣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股票

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情请参见12月0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权激励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石钟韶、韩爱生、杭州中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舟山新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伯鸣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发行认购协议>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韩爱生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认购协议》,该合同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3,541,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石钟韶、韩爱生、杭州中和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舟山新宝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伯鸣回避表决。

(四) 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用于本次股票发行的资金监管,除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认购人缴纳的认购资金外,募集资金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不用作其他用途。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3,878,5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权激

励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决定定向发行股票进行融资(以下简称为“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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