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1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70650 证券简称:新中大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杭州新中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在该方案中确认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92万股(含192万股),每股价格不超过每股人民币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88万元(含288万元)。该方案于2017年5月16日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7年5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公司于2017年5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股票发行延期认购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7]23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6月22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288万元,上述资金存入公司在杭州联合银行古荡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0103839176)。
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5356号《关于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新增股份于2017年9月2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严格遵照发行方案中
公告编号:2018-037
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相关关联方挪用或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新中大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严格按照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存储、监督和管理。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账户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且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2017-013)的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880,000.00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利息收入为8,830.69元,其中各项目使用情况及金额如下: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2,880,0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 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0
三、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 8,830.69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2,888,830.69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认缴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股东大会通过的《股票发行方案》相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本公司已根据《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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