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证券代码:870651 证券简称:东泽环境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上海东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 10:00 至 12: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651 东泽环境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万梁浩、李竹筠律师。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 918 号 5 号楼 2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 2020年度工作情况。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长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2020年度工作情况。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议案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4) 和公告的《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5)。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并结合公司 2020 年
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在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有关规定前提下,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采用既定的会计核算方法,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公司编制了《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六)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经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亏损 6,979,571.98 元,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2,596,099.21 元,公司实收股本总额 31,000,000.00 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1/3。
(七)审议《关于公司向上海逸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议案
公司向上海逸昌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7,724,000 元,借款年利率 4.8%,
合同期限为 1 年,自 2021 年 6 月 15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止。公司利用闲置
资金向非关联方提供借款,可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并提高相关收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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