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870652 证券简称:厚基股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焦作市厚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经焦作市厚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焦作市厚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焦作市厚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
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公司应当积极做
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及时回应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做好投资者咨询解释工作。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公司应当在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中,客
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坚持以下原则: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及运营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与投资者沟通,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重大投资及其变化、重大重组、对外合作、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层变动、管理模式及其变化、召开股东会等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四)企业文化;
(五)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发布或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应当立即通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并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
(一)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将应披
露的信息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公布;
(二)完善网络沟通平台建设,通过投资者关系专栏、电子信箱或论坛等形
式接受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三)设立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在工作时间保持线路畅通、认真接听;
(四)可安排投资者、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
(五)采用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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