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公告编号:2025-054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晓光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
公告编号:2025-054
告》(2025-052)。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质押》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贷款495 万元,期限为一年。本次贷款以公司的中国航发黎明工业废水处理业务外包运维服务项目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晓光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贷款的具体金额、利息、使用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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