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1
公告编号:2025-055
证券代码:870654 证券简称:光大环保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贷款 495
万元,期限为一年。本次贷款以公司的中国航发黎明工业废水处理业务外包运维服
务项目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晓光提供个人无限连带
责任担保。本次贷款的具体金额、利息、使用期限等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
为准。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贷
款暨资产质押》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1 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本议案免于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挂牌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按照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治理相关规则免于关联交易审议的,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披露。“本议案免于按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
三、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顺利获得银行贷款,不会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告编号:2025-055
四、备查文件目录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