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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5 21:39:18 股吧网页版
海昇药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琛已离职)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7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5-024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琛已离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李良琛,在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李良琛先生,197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7 月就职于浙江省建筑材料公司,任法务;2000 年 8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任制药分公司资信室主任;2010 年4 月至 2021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16 年 6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赛克
思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浙江华达新型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天元(杭州)
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21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任权益合伙人;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宁波伏尔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5 月至今任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任格力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4 年 6 月至今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海昇药业独立董事。

报告期的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2 次董事
会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议的情况如表 1、表 2 所示。

表 1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本年度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李良琛 2 2 0 0 否

表 22024 年度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本年度应列席股 亲自列 委托列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东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李良琛 1 1 0 0 否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
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 2024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 门和人员询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及时签字确认;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2024 年度出席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票或弃权票。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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