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6-06
首创证券
关于杭州灿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停滞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首创证券作为杭州灿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现场检查等,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生产经营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杭州灿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灿越”或“公司”)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含)之前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首创证券”或“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首创证券关于杭州灿越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无法按期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5 年 5 月 6 日,ST 灿越因未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含)之前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自开市起被暂停转让。
针对 ST 灿越存在的风险事项,主办券商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检查,截至目前,公司仍存在前述公告中说明的未能规范履行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主办券商通过现场核查发现,公司目前业务处于停滞状态,因资金紧张,未聘请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导致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4 年年
度报告。征信报告(截至 2025 年 6 月 4 日)显示,公司存在银行借款逾期,其
中逾期本金为 1.79 万元,逾期利息为 30.07 万元,逾期总额为 31.86 万元。鉴
于公司目前经营停滞、资金紧张及债务逾期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同时主办券商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吴建勋存在被
限制高消费情形。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于 2025 年 02 月 17 日立案执行申请人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吴建勋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吴建勋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吴建勋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存在未能规范履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未能披露生产经营停滞状况等风险事项。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吴建勋亦存在被限制高消费的情形。针对上述问题,主办券商已切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多次通过电话及其他通讯手段,督促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尽快采取行动解决,以消除相关风险并恢复公司正常经营。
截至目前,公司存在的风险事项仍未解决,且仍未聘请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主办券商后续将持续关注公司存在的风险事项进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提示。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若公司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24 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同时,公司目前经营停滞,资金紧张及债务逾期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四、 主办券商提示
若公司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含 6 月 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24 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同时,公司目前经营停滞,资金紧张及债务逾期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主办券商后续将持续跟进公司的经营状况、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进展及相
关风险事项的解决情况,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无。
首创证券
2025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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