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0660 证券简称:康意服饰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江西康意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无第四大点 第四十一条:补充
(四)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
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
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第五十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将 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和予配合。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予配合,并及时履
股东名册。 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应当提供股权
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第五十三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 提案。
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 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披露临时提案的内容,大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 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
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 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
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 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东。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
不得延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
明的提案不得取消。确需延期或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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