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14
证券代码:870669 证券简称:普瑾特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0669 普瑾特 2023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次股东大会将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 307 号 2 楼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对公
司 2022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进行审议。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审议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未分配利润进行分红。具体
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00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实际分派
结果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详见 2023 年 4 月 14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普瑾特信息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六)审议《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02)。
(七)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1 年内可滚动购买)的保本型或其他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执行操作,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有效。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以往的合作中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审计,且其对公司业务的熟悉掌握程度更有利于信息披露业务的开展,因此公司拟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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