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8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70671 证券简称:光远文化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威海光远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出售控股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威海祥泰昇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祥泰昇”)51.00%的股权以人民币 15.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石长虹,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祥泰昇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 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议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7,810,365.39 元、资产
净额为人民币 4,919,960.07 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31 日,祥泰昇未经审计的总
公告编号:2021-005
资产为 0 元,净资产为 0 元。由于本次出售的资产总额及资产净额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比例要求,故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已于2021年 4 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自然人
姓名:石长虹
住所:山东省文登市天福街道办事处松坡村 37 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威海祥泰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公告编号:2021-005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为以交易标的的市场价值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出售资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持有的祥泰昇 51%的股权转让给石长虹,转让价格 15.3 万元。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协议约定标的的交付时间为协议生效之日,过户时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通过股权变更的日期为准。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威海光远文化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威海光远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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