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深圳讯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鲁舜专审字[2025]第 0090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讯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商科技)2024 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XX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鲁舜审字[2025]第 0493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之“(二)持续经营”所述,讯商科技 2024 年、2023 年、2022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
约为 233 万元、323 万元、295 万元元,亏损分别约为 81 万元、45 万元、116 万元;
2024 年末未分配利润约为 -634 万元,净资产约为 82 万元;流动比率约为 0.41,
流动负债主要由欠付的员工薪酬、借款、应付账款等付款期限较为固定的应付款项构成。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讯商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中涉及事项不影响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是否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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