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2
深圳大雷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1 年 0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8
第五章 董事会...... 21
第一节 董事......21
第二节 董事会......25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29
第七章 监事会...... 31
第一节 监事......31
第二节 监事会......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34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5
第九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36
第一节 信息披露......36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36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37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9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41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42
第十四章 附则...... 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大雷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第三条 公司名称:深圳大雷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天安数码城 2 栋 B 座 1301 室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00.00 万元,已于公司变更时全部缴足。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投资回
报。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护;机动车尾气遥测装置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机动车检测设备、交通自动化软件、车牌识别仪、车牌补光灯和红灯检测器的技术开发、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矿用监测监控设备的研发、销售;机动车检测设备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及服务;机动车尾气检测设备技术咨询、信息咨询、技术培训及服务;机电设备、自动控制测试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大气环境污染监测整体解决方案,场地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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