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大雷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公告
深圳大雷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雷股份”或“公司”)由光
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推荐于 2017 年 2 月 8 日获准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证券简称:大雷股份,股票代码:870681。
本公司自 2017 年 2 月 8 日起对大雷股份进行持续督导。在持续督导期间,
大雷股份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能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信息披露工作。大雷股份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能够配合持续督导工作,落实主办券商督导意见,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本公司担任大雷股份主办券商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谨慎的核查,勤勉尽责地履行持续督导义务。依照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并督导和协助大雷股份及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大雷股份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大雷股份因公司发展需要,向本公司提出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拟由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经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
大雷股份与本公司就终止持续督导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签署了《深圳大雷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解除持续
督导协议书》。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向
大雷股份出具《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
函》,前述协议自此函出具之日起生效。自 2020 年 3 月 17 日起,本公司不再担
任大雷股份的主办券商,不再承担对大雷股份的持续督导职责。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以下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大雷汽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公告》的盖章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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