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70686 证券简称:国信节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景德镇市国信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经事后审核发现,部分模块内容填写有误,公司现予以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一、(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14: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发挥了董事会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编写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0)和《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1)。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16
公司以 2023 年经营管理目标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咨询等服务,2023 年度审计服务费拟定为 20 万元以内。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公
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为 4583.84 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9.01 万元。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增强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推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和实现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当前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需要,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新增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3 年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公司股东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新增额度不超过 2015 万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景德镇市国资运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方志华、章小妹、宋远韬、罗宏、华舟。(如适用)。
三、会议登记方法
(二)登记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00-12:00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现更正为:
一、(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 9:
公告编号:2023-016
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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