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0-005
证券代码:870696 证券简称:华盛电气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江苏华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确认的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关联方对公司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及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
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董事葛玉华、许唯、张守国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董事会对该议案不做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0-005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葛玉华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解放南路 252 号 5 幢 1102 室
关联关系:葛玉华持有公司 44.55%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2. 自然人
姓名:许唯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解放南路 252 号 5 幢 1102 室
关联关系:许唯持有公司 15.12%的股份,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董事。
3. 自然人
姓名:张守国
住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青年西路 30 号盛世华城。
关联关系:张守国持有公司 24.71%股份,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 董事会秘书。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和资金拆借,均是关联方为了公司利益而自愿做出的担保和拆借,公司不需要支付关联方任何费用和利息。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公告编号:2020-005
限公司签订《企业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 万元,借款期
限为 1 年,自 2020 年 04 月 21 日至 2021 年 04 月 20 日。 董事
葛玉华、张守国、许唯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企业最高额借
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董事葛玉华、张守国、许唯为该笔借款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企业最高额借
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5 日。董事葛玉华、张守国、许唯为该
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企业最高额借
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 2020 年 8 月
12 日至 2021 年 8 月 10 日。董事葛玉华、张守国、许唯为该笔借
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亭湖支行签订《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95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 2020 年
08 月 28 日至 2021 年 08 月 27 日。董事葛玉华、许唯为该笔借款
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公司与苏州银行大丰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 2020 年 0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01
月 15 日。董事葛玉华、许唯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与苏州银行大丰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 年,自 2020 年 03 月 27 日至 2021 年 03
月 15 日。董事葛玉华、许唯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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