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870702 证券简称:XR 点触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厦门点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点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
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批准《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提案;
(十一)审议批准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关联交易;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长期借款、短期借款或授信额度;
(十三)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五)就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做出决议;
(十六)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3、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审议承诺人向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义务的变更方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前述第(一)项和第(二)项事项包括:
1、收购、出售、置换、处置股权、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2、对外参股、控股的投资;
3、买卖有价证券、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资产抵押等;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上述第一款的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第五条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按照第四条的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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