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7 18:53:20 股吧网页版
点触科技: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次授予公告[2025-10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7


证券代码:870702 证券简称:点触科技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厦门点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次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9 日,厦门点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

2025 年 10 月 9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9 日,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公司办公场所就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未对上述公示事项提出异议。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

2025 年 10 月 20 日,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发
表了合法合规性意见,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进行了披露。
二、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本激励计划需要激励的对象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人员。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本次激励对象均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来源方式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 1,130,000 股(最终以实际认购数量为准),约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0,915,820 股的 5.40%。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904,000 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4.32%,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权益 226,000 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8%,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24.00 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相同。
三、 限制性股票拟授予情况
(一) 拟第二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基本情况

1. 授予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2. 授予价格:24 元/股

3. 授予对象类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员工 □其他

4. 拟授予人数:1 人

5. 拟授予数量:30,000 股

6. 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 □回购本公司股票 □股东自愿赠与
□其他

公司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披露后不存在已实施完毕的权益分派等事项,无需对授予价格作出调整。
(二) 拟授予明细表

拟授予数量 占授予总量的 占授予前总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 比例(%) 本的比例(%)

1 林佳蕾 核心员工 30,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