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70706 证券简称:ST 精标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及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自身
限公司
广东启轮科技有限公
子公司 子公司自身
司
执行法院: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3)粤 0104 民初 24406 号
立案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
案号:(2024)粤 0104 执 14588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信息发布日期:2024 年 8 月 16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告编号:2024-045
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启轮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云网金服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支付 137000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137000 元为基
数,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标准计算)。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广东启轮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广东云网金服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支付 5000 元律师费。被告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广东启轮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对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截止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执行申请人协调处理相关事项,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便公司早日解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精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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