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1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富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作为广东富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是
2 其他 其他与定期报告相关风险事项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2】
第 2007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富胜实业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8,894,386.89 元,实收股本为 9,880,000.00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2、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富胜实业 2021 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关段落如下:
“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 2 所述,富胜实业公司电视配件业务已于 2020 年 4 月停产,且至今仍无复产迹象,目前只有一个教育信息化项目在维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同时由于实际控制人之一的周国富先生突然病逝,原公司战略转型工作放缓,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富胜实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导致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停产事项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若上述情况一直持续,将导致公司丧失持续经营能力。针对公司《审计报告》中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出具了专项说明;同时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作出的说明发表了意见,公司将根据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富胜实业的持续督导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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