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31
证券代码:870710 证券简称:中孚环境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 2023 年 2022 年与关联方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别 发生金额 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 买 原 材
料、燃料和
动力、接受
劳务
出售产品、
商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人
销售产品、
商品
接受关联人
委托代为销
售其产品、
商品
其他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200,000.00 0 基于杭州分公司实际运
营需要
合计 - -
(二) 基本情况
姓名:陈建新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吴庄 30 幢***室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
公告编号:2023-031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数 4 票,反对票数 0 票,弃权票数 0 票,陈建
新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允的,遵循按照市场定价的原则,公平合理的。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向关联方陈建新及其配偶租赁房屋,用于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的运营,预计金额不超过 20 万元。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为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行为,上述交易是公允的、必要的。
(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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