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1
公告编号:2025-002
证券代码:870710 证券简称:中孚环境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自然人孙晨哲及自然人周国标共同出资设立 “杭州中孚节能风机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以 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21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70%;孙晨哲出资 6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20%;周国标出资 3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1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故公司本次新设控 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02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控股子公司需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注册信息以 市场监管局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孙晨哲
住所:江苏省海门市望江南路 199 号厂南新村 109 幢 406 室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自然人
姓名:周国标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柳浪阁 1 幢 2 单元 602 室
关联关系:无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中孚节能风机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02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节能风机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许可项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节能改造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以工商核准为准)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浙江中孚环境
设备股份有限 人民币现金 210 万 70% -
公司
孙晨哲 人民币现金 60 万 20% -
周国标 人民币现金 30 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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