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0710 证券简称:中孚环境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对外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借款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障生产供应,确保项目按时按质交付。公司向新表冷器供应商弘石科技(湖州)有限公司提供 100 万元六个月银行承兑借款,用于购买原材料以备表冷
器生产使用。借款协议约定借款期限为 6 个月,从 2024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6 月 15 日止,借款利息按照 2025 年上半年平均 LPR 利率计算,到期以现汇
形式,本利一次性还清。
公司与弘石科技(湖州)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
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名称:弘石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 年 11 月 26 日
公告编号:2025-012
注册地址:浙江省德清县雷甸镇鼎盛路 39 号-1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新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家用电器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制冷、空调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借款是公司为保障新供应商按期生产公司项目所需表冷器而提供给供应商准备相关表冷器材料的短期借款,当公司认为弘石科技(湖州)有限公司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且弘石科技(湖州)有限公司的借款只能按照规定用途购买原材料。故本次借款是因生产需要所发生,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孚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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