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24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70711 证券简称:泰莱电气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4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吴建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集人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3-0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近期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吴建华。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供应链融资贷款的议案》1.议案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供应链融资贷款人民币不超过 4000 万元,期限 1 年。此次贷款是为满足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必要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莱电气”)拟在山东省济南市与山东高新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岩土”)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名称为山东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具体以工商机关核准为准)。投资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合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其中:高新岩土出资人民币 2750.00
公告编号:2023-041
万元,占注册资本 55.00%,泰莱电气出资人民币 225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45.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近期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币,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吴建华。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公司近期拟向山东莱芜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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