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4
证券代码:870711 证券简称:泰莱电气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贷款由山东汶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汶河新材料”)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详情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莱商银行科技支行申请签发不超过 24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差额不超过 1200 万元),期限为六个月。本次票据签发由汶河新材料提供担保,同时由吴建华、吴振华及其配偶张惠敏、郑晓玲提供个人连带担保。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申请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由公司名下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2020 2 0545191.0、证书号 11608029;专利号为 ZL2020 2 0544853.2、证书号 11608028)提供质押担保及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数额以实际授信数额为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山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信贷业务。贷款由公司名下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2020 2 0545191.0、证书号
11608029;专利号为 ZL2020 2 0544853.2、证书号 11608028)提供质押担保及吴
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1000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详情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吴建华办理上述知识产权质押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5、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2100 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本次贷款以公司名下四项实
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 ZL2017 2 1309760.6、证书号 7286789;专利号为 ZL2017
2 1309683.4、证书号 7316403;专利号为 ZL2017 2 1309690.4、证书号 7271208;
专利号为 ZL2017 2 1315281.5、证书号 7279530)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行提供质押担保。吴建华先生及其配偶张惠敏女士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泰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近期拟向汶河新材料申请延长双方于 2023 年 5 月 31 日签署的
《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的借款期限。根据原合同约定,公司应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向汶河新材料偿还借款 1900 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现双方
经协商一致,汶河新材料同意将公司的借款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具体
日期以实际偿还日期为准)。公司应在上述借款期限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24 年 1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威
海市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贷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吴建华、蔺文庆、吴振华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24 年 1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莱
商银行科技支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吴建华、蔺文庆、吴振华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4 年 1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山
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补充议案》表决结果
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吴建华、蔺文庆回避表决,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4 年 1 月 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山
东莱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议案》表决结果为: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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