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70712 证券简称:汇诚行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汇诚行”)全体股东委托,审计了汇诚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
590005 号),以及 中兴华报字(2023)第 590002 号《关于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应收账款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汇诚
行公司应收账款-湖南盈兴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余额 9,460,057.29 元,已计提坏
账准备 2,402,658.59 元,其中账龄在 2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9,306,085.29
元,我们未能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上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公告编号:2023-020
面的其他 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为此,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出具了《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详见公告 2023-018)。
三、监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经对以上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无异议。
(二)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 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3-020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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