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70712 证券简称:汇诚行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汇诚行”)全体股东委托,审计了汇诚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
590005 号),以及 中兴华报字(2023)第 590002 号《关于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审计报告的涉及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内容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应收账款所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汇诚
行公司应收账款-湖南盈兴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余额 9,460,057.29 元,已计提坏
账准备 2,402,658.59 元,其中账龄在 2 年以上应收账款余额 9,306,085.29
元,我们未能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上述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 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3-018
该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出具,主要由于本公司于 2021 年及 2022 年,因房地产
调控和疫情影响持续亏损。在 2022 年度,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新增韶关摩尔城大型购物中心全委托管理等优质项目;此外,2022 年底,合作经营管理的深圳西荟城项目已取得明显进展,本公司管理层预计上述两个项目将产生持续盈利。
截至 2023 年 3 月末,本公司新签约项目 5 个,较上年同期明显增长,业务
发展情况良好。
随着公司优质项目的不断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不断改善,公司将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的对“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和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情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组织
公司董事、监事、 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强调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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