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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3 15:33:12 股吧网页版
汇诚行:长江承销保荐关于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3


长江承销保荐

关于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承销保荐作为深圳市汇诚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诚行”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汇诚行与长江承销保荐、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承继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书〉项下权利 义务之三方协议》及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 议书》关于持续督导费用之相关约定,截至目前,汇诚行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 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鉴于汇诚行存在前述长期欠缴持续
督导费用情形,长江承销保荐已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向汇诚行进行书面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 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 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相关规定,若汇诚行在本次书面催告后 三个月内仍未按照协议约定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则在满足《指引》所规定
的其他要件的情况下,长江承销保荐有权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届时公司 须寻找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同时,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 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汇诚行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 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积极与汇诚行保持沟通,并根据《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 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若汇诚行在本次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则在满 足其他规定要件情况下,长江承销保荐有权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在主办券 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汇诚行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 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 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持续督导服务费用催收函》

长江承销保荐
2024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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