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8
公告编号:2018-017
证券代码:870722 证券简称:大智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8年度公司向关联方宁波锦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材料、销售产品分别不超过150万元和50万元。现因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拟就向关联方宁波锦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销售额进行补充预计,分别补充预计采购材料、销售产品分别为1,700万元和358万元,全年分别合计不超过1,850万元和408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17
审议结果:在关联董事陈志伟、杨继英回避表决的基础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宁波锦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有限责任公司 陈志伟
(二)、关联关系
宁波锦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陈志伟,持有本公司29.27%股权以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所需,向关联方宁波锦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材料与产品、采购材料。
四、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经营相关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价格,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17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签署了合法有效协议及文件,相关权利义务均得到了履行,不存在现存的或潜在的争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出于公司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交易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大智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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