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14
证券代码:870727 证券简称:利洋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波利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6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鄞州区启航北路 4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6 月 9 日,书面通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谭宝国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利洋股份 870727: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配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1、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回购期内择机确定回购股份时间、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3、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调整回
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除涉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依据市场条件、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调整或者终止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5、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报备工作;
7、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在回购完成后依法办理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
8、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相关授权人士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利洋股份 870727:关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议案内容:
提议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利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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