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40
证券代码:870727 证券简称:利洋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波利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利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况的专项
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 2021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5,326,458.00 元,
其基本情况如下: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及相关议案,并经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关于本次定向发行
公告编号:2023-040
的反馈意见要求对《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上
述事项。2022 年 1 月 6 日,利洋股份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24 日,全国股转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符
合其股票定向发行要求,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宁波利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56 号)。根
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对本次股
票定向发行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48 号),
截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已收到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实际缴纳的股
份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35,326,458.00 元。
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利洋股份: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
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8),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2 年 04 月 08 日起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宁波利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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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情况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宁波宁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公司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35,326,458.00
加:利息收入 232,908.87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5,559,312.53
购买原材料 34,052,469.73
购买生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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