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16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70727 证券简称:利洋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宁波利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宁波利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 年 6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公 告》(公告编号:2023-027)。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考虑,同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 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利益。
2、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要约方式回购。
3、回购股份的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 本次回购价格为 9.27 元/股。
4、拟回购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不高于
10.0020%。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5、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预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 27,810,000 元,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
公告编号:2023-047
际回购资金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要约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即 2023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7 日止。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预受股份数量 2,997,417 股,已回购股份数量 2,997,417 股,占总股本比例
9.99%,占拟回购总数量比例 99.91%,回购资金总额 27,786,055.59 元(不含税费)。
要约回购期间,公司不涉及权益分派事项。
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回购股份方案》、《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公告》、《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的 合法合规性意见》。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报告》。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情况公告》。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开始接受申报的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要约回购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受要约结果的公告》。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