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23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70728 证券简称:ST 盛鸿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3689151422W
承诺主体名称 刘卫东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
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其他: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其他: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承诺有效期
至终止挂牌后 7 个自然日止
承诺履行期限 其他:股东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2 个月内
其他: 异议股东按照承诺的要求提出回购请求之日起 2 个
承诺结束日期
月届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公告编号:2021-005
承诺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卫东先生承诺:“承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综合参考市场价格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二)回购价格:回购价格综合参考市场价格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具体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并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终止挂牌后 7 个自然日止,为异议股东申请回购的有效期。异议股东需在申请回购有效期内将异议股东签字、盖章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以亲自送达、邮件寄送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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