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70728 证券简称:ST 盛鸿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会计师进场较晚
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因受公司资金紧张, 大股东未能及时审批支付审计费用(其间,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董事高管为了公司能够按 期披露年报,曾积极与大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调未果),导致审计工作的开展向后延 迟,部分函证、现场访谈及现场原件资料核查等工作事项将延期进行,从而影响到公司 2020 年财务审计工作无法按期完成,经公司慎重研究,为了确保披露数据的真实、准确,故延迟 披露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截至目前,公司未能与部分异议股东就终止挂牌相关事宜达
成一致意见,申请终止挂牌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经谨慎考虑,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
公告编号:2021-012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撤回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详 见 2021 年 4 月 15 日 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撤回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有关撤回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1 年 6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采取积极筹措尽快支付审计费,并做好配合支持工作,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所 需的相关资料,以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在不影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计进度,努力促使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尽快完成审计,并做到真实、准确。
二、 风险提示
如 ST 盛鸿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转让日起被停牌(公司因曾申请主动摘牌,目前已处于停牌状态);如果公司无法
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
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储海鹏 0512-57195568-808
江苏盛鸿大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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