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7
公告编号:2021-057
证券代码:870729 证券简称:江河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江河机电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博智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57
1.1 终止挂牌原因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需求,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1.2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规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深耕小水电智能运维业务发展,努力提高业务市场份额。
1.3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将与全体股东就终止挂牌事项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如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公司将在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1.4 股票停复牌安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因此,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22 年 1 月 10 日)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
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1-057
1.议案内容:
为顺利开展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工作,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具体事宜,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终止挂牌条件满足时提出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申请;
1.2 签署、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各项协议;
1.3 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就公司股票挂牌终止事宜
进行沟通和磋商;
1.4 与股东就股权回购事宜进行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
1.5 办理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退出登记事宜;
1.6 办理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其他事宜;
以上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