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24
公告编号:2020-032
证券代码:870729 证券简称:江河股份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江河机电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止收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购事项概述
2019 年 11 月 25 日,湖南江河机电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
股份”或“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股票发行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8,630,000 股(含本数),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9,417,500 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发行”)。2019 年
12 月 11 日,江河股份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票发
行方案》。
2020 年 3 月 24 日,江河股份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遴选出合格投资者-北京瑞智
云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智云联”或“认购人”);2020 年 3 月 26 日,
江河股份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等议案,内容为公司与认购人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同意认购人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 850 万股股份,认购价格为每股 2.25 元,在上述股票发行完成后,瑞智云联将成为江河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故构成收购行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公司于全国股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收购报告
书》、《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瑞智云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收购湖南江河机电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大成(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瑞智云联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收购湖南江河机电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
公告编号:2020-032
法律意见书》等公告。
二、中止收购事项的说明
2020 年 4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根据已经签署的附生效
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为 1 名,认购数量为 850 万股,认购价格为 2.25 元/股,认购金额合计人民币 1,912.50 万元。
由于疫情影响,认购人多个在建项目垫付资金无法回笼,出现短暂的资金短缺,
导致缴款工作未完成,公司按规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2020 年 05 月 22 日和 2020
年 5 月 29 日披露了《股票发行延期缴款公告》。在此期间,公司与投资方就相关事宜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并确认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该协议,认购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数为 178 万股,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25 元。因认购人认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在上述股票发行完成后,瑞智云联将不再成为江河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故本次认购行为不再构成收购。
三、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中止收购的议案》和《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由于公司
2019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票
发行的相关事宜,故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事宜的中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档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
特此公告。
湖南江河机电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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