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证券代码:870730 证券简称:金数智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河南金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股东大会” 全文“股东会”
全文“监事” 全文删除“监事”或替换为“审计
委员会委员”
全文“监事会” 全文“审计委员会”
全文“半数以上” 全文“过半数”
全文“监事会主席” 全文“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第一条为维护河南金数智能科技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金数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中国共产
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的相关规定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
人。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或者经理
担任。具体担任人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
上董事表决通过确认,并依法登记。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经
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四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
购其股份的。 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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