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4
山东建华中兴手套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建华中兴手套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建华中兴手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公司设立支部委员会,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条 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原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股权权益对应的净资产作为资本投入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行为受国家法律约束,其经济活动及合法权益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四条 公司名称:山东建华中兴手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城建设北路路西(新
汽车站北邻)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608125 元(大写:人民币叁
仟叁佰陆拾万捌仟壹佰贰拾伍元整)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公司、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宗旨: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本着
创新、高效、诚信、务实的发展理念,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积极进取,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服装、鞋帽、日用口罩(非医用)、手套、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手套文化创意设计、刺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的全部股份,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托管。
第十五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公司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如下表所示:
认购股份数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股)
1 陈建华 15,187,500.00 净资产折股 2016.6.26 75.9375%
2 陈向东 1,312,500.00 净资产折股 2016.6.26 6.5625%
3 陈红梅 1,25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6.6.26 6.2500%
4 来冬梅 500,000.00 净资产折股 2016.6.26 2.5000%
5 崔惠琛 437,500.00 净资产折股 2016.6.26 2.1875%
6 司凤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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