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建南方: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27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870751 证券简称:中建南方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深圳市中建南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8年6月15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务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8-032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1-6月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本次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不会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中建南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二)《深圳市中建南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8-032

深圳市中建南方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