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4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0753 证券简称:精点数据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广东精点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精点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广东精点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4),经审查,公司对公告内容做如下更正:
一、更正事项具体内容
原公告: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335,506.72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30,983,7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0,983,7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19,359.4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 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公告编号:2025-008
二、更正后的具体内容
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2,417,819.7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30,983,700 股,以应分配股数 30,983,700 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5,019,359.4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 年第 78 号)执行。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更正不涉及对《广东精点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重大调整,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东精点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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