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公告编号:2025-032
证券代码:870754 证券简称:羽实箫恩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北京羽实箫恩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因公司拟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充分保护申请股票终止挂牌过程中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由公司对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告编号:2025-032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或参加股东会会议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股东,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公司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1、回购价格原则上以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及回购方式以届时与各方协商确定并签订的书面协议为
公告编号:2025-032
准。
2、自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取得的公司股份,回购价格原则上以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为依据进行协商。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异议股东股份回购申请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30 日内。异议股东需在上述有效期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2、书面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异议股东签字或盖章的回购股份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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