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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09 16:09:51 股吧网页版
中明科技:2019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

公告日期:2020-01-09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70762 证券简称:中明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8,799,198.0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0,866,760.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5,008,300元。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000 股,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5,950,000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0,000,000 股减去其他放弃分红

权的股东的股份 4,050,000 股) , 以未分配利润向股东顾大元先生每 10 股派人

民币现金 3.14 元。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全体股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除股东顾大元先生之外,其他股东在本次权益分派中均放弃分红。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公告编号:2020-002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2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1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公司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除股东顾大元先生之外,其他股东在本次权益分派中均放弃分红的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 15,950,000 *(3.14÷10)÷20000000 =0.250415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0 年 1 月 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1 月 1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1 月 9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除股东顾大元先生外,其他股东均已自愿放弃分红)。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

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新田大道 71-2 号立新湖福宁高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0-002

联系人:乔畅君

电话:0755-29461997

传真:0755-29461361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深圳市中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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